前言:当正面的学术补习课程沦为心术不正之人的工作职业,不仅削弱了未成年少女的精神力量,更是沦为“以工作之名,行不轨之事”。
35岁的上某在某单位从事英语补习工作。因其妻子黄某长期在外地出差,散漫自由的上某便萌生了另类想法。邪恶的路径慢慢蚕食着上某的思绪,将其推至欲望的漩涡。
当地时间晚上11时许,上某利用其作为陈某某补习老师的身份,借补课及谈心之名将学生陈某某约出,驾驶一辆小轿车将陈某某载至当地的江滨路段上。
上某热情的从车内拿出牛奶及面包放至陈某某手中,并问陈某某对此次的期中考试有何感悟收获。陈某某客套性的回答着这些问题,并表示自身学习应再接再厉。
上某不怀好意般的笑着说,他等下趁着空余时间帮陈某某补习一下。片刻后,上某将车停至路边,两人在车上边吃东西边聊天,聊了十几分钟后,上某看了看陈某某,随即亲了上去,陈某某很是诧异惊奇。
随后,上谋又压在陈某某身上边亲边脱其衣服,陈某某用手推上某,言语行为中表示拒绝。上某不顾陈某某的反抗,在车上强行与陈某某发生性关系。
在陈某某吓懵、恐慌、害怕被家人知道的情况下,于当日凌晨3时许,上某将陈某某带至该地的“龙某宾馆”,刷卡入住508号房间,在房间内上某再次强行与陈某某发生了性关系。
8-9月这一期间,上某又多次联系陈某某外出见面,陈某某为找上某带其去治疗下体问题,及收集其遭受强奸的证据而前往,在见面过程中,上某又多次强行与陈某某发生性关系。陈某某反问上某说就不怕其报警吗,上某听后非但没有停下来,反而变本加厉。嘲笑到陈某某手中并无证据和线索,警方也不会调查此事。
在9月底时,回首不堪往事的陈某某告诉过其同学朱某某自己被强奸,需要去医院检查,让她陪自己去,而后在中秋的时陈某某告诉其班主任徐某说其被强奸的事情,班主任宽慰道果断让陈某某直接报警。
报警后,根据证人陈某某和徐某所提供的线索,以及在陈某某体内检测出上某的DNA,民警对上某进行逮捕。
对于强奸罪,我国《刑法》是这样量刑的: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的,造成恶劣后果的,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针对此案上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。
这个案子告诉我们,青少年应注重内心素养的养成。利用好同父母沟通交流的这一媒介,遇事多同父母商讨,同时应谨记,你不是孤立无援的一个人,你的身后有一个群体。
第一:应当学会保持联系,尤其是长期外出的,最好有人让你的父母知道你的路线,定期给他们电话,他们可以及时知道你的安全状况,发生危险的时候他们也会及时发现和处理。
第二:应当做好安全准备,警惕精神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,在外出的过程中应当有警惕的态度,及时向朋友要求帮助,甚至可以带一些可以使用的安全工具,比如防身喷雾、警笛等,以警示他人,安全第一。
第三,应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,提高自我安全意识。不轻信他人的话语,如遇他人胁迫的状态,需学会审时度势,找寻解决的机遇或是办法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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